探讨刘上生对贾宝玉年龄的分析及《红楼求真录》的启示。
陈熙中先生是知名的《红楼梦》版本学与语言学研究专家,其著作《红楼求真录》[1]已成为该领域的权威之作,也是红学中扎实学问的典范。这本书虽然篇幅不大,但内容深邃厚重,令人对红学前辈心生敬仰之情。

《红楼求真录》

吕启祥先生以《见微知著,言必有中》为题代序,称赞其作品“既有纵深,又能辐射,更可触类旁通,给予人的知识、趣味以至于智慧,就关涉到学问之大者了。”可谓一语中的。 从学术角度来看,这种评价不仅体现了对作品深度与广度的认可,也反映出作者在内容构建上的严谨与独到。文章能够兼顾专业性与可读性,既不失学术的严谨,又具备通俗的感染力,正是高质量研究的重要标志。在信息爆炸的时代,这样的作品显得尤为珍贵,它不仅传递知识,更能激发思考,引导读者在细微之处发现深刻的意义。

即使在语言研究之外的问题上,也能体现出这种学术特色,给人以“学问之大”的深刻启发。《红楼梦》中的人物年龄问题便是一个典型例子。 在我看来,《红楼梦》作为一部文学经典,其内容的复杂性不仅体现在情节和人物塑造上,也反映在细节的考据与研究中。人物年龄的考证看似琐碎,实则对理解作品的时间脉络、人物关系以及作者的创作意图具有重要意义。这种细致入微的研究方式,正是学术精神的体现,也让人感受到传统文化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陈老并未专门研究小说人物的年龄问题,书中仅有一篇题为《从贾宝玉的年龄说起》的短文(第248至250页,以下简称“陈文”),写作时间大约在四十多年前。

其时,有学者以贾宝玉年龄“前后不一,忽大忽小”等为依据,对曹雪芹的著作权提出疑问。陈老坚决支持曹雪芹的著作权,但并未就贾宝玉年龄问题展开讨论,而是另辟蹊径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人物年龄前后发生矛盾,这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是常见的现象,而并非《红楼梦》所特有。”
这句话,有如当头棒喝。四十多年过去,笔者认为,对于那些过分关注贾宝玉年龄等问题的《红楼梦》研究者来说,这仍是一剂清醒剂。它提醒人们,这些不过是“应该引起作者们注意的”“美中不足”的小问题。
为此,他从当时流行的《创业史》《红旗谱》入手,进而谈到鲁迅的《故乡》、屠格涅夫的《父与子》、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直到《金瓶梅》等中外经典著作,列举并分析了小说中人物年龄出现矛盾的原因:有些是作者无意中的疏漏或笔误,较为复杂且常见的是在故事情节发展过程中,历史年代与人物年龄产生冲突,导致作者难以兼顾;还有的则是作家有意进行的特殊文学处理。
陈文的论述虽然简短,却很有启发性。
第一,他指出,在小说创作中,人物年龄问题具有一定的常见性或普遍性,因此人们应当以平常心看待。这有助于缓解读者对此类问题的过度关注,甚至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炒作。 我认为,文学作品中的角色设定本就带有虚构性质,人物年龄的模糊或不准确往往是为了服务情节或塑造形象,并非刻意为之。读者在阅读时应更关注作品的思想内涵与艺术价值,而非过分纠结于细节上的合理性。这种理性态度不仅有助于提升阅读体验,也能让文学创作更加自由与多元。
《红楼梦人物谱》
第二,他指出了这一问题背后存在的复杂原因,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单一因素。他特别强调,除了写作中的失误等消极方面,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也存在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因此应当更加注重从文学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而这种文学视角,恰恰是那些习惯于用现实生活逻辑来理解作品的读者和研究者所容易忽视的部分。
总之,平常心态和注重文学考察,这就是陈文对小说人物年龄问题的回答。题为《从贾宝玉的年龄说起》,却离开本题,引申论述对待小说人物年龄问题的基本观点,这与沉溺于本题的狭隘研讨大异其趣,显示了论者的独到眼光。这就是吕启祥序所谓“学问之大”的功夫吧。
值得注意的是,陈文谈到《金瓶梅》的人物年龄矛盾时,特别引出了张竹坡的为之辩护的观点:“此皆为作者故为参差之处”。
齐鲁书社版《张竹坡批评金瓶梅》
张竹坡的话见于《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读法》,现将这一段全文引述如下:
《史记》中有年表,《金瓶梅》中也有具体时日的记载。书中一开头就说西门庆二十七岁,吴神仙给他相面时是二十九岁,而临死时则说三十三岁。至于官哥,则生于政和四年丙申,卒于政和五年丁酉。按理说,西门庆二十九岁生子,那么丙申年应为他生子之年,到三十三岁时应为庚子年,但西门庆却死于戊戌年。此外,李瓶儿本应卒于政和五年,书中却写成七年。这些明显的时间差异,显然是作者有意为之。 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这种时间上的不一致并非疏漏,而是作者为了增强叙事效果或表达某种意图所采取的手法。在小说中,时间的模糊处理往往服务于人物命运的渲染与情节的铺陈,使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更多的思考与解读空间。这种手法也反映出古代小说在历史与虚构之间的灵活处理方式。
这本书与其他小说大不相同,书中在三四年的时间里,仿佛是一日一时地推进着时间流逝,无论春秋冷热,某人的生日、某人某日来赴宴、某月某日邀请某人,以及某日是某个节令,都井然有序地依次展开。如果再将三五年间的年份次序排列得一丝不苟,那就真像西门家的账簿一样,如同没有眼睛的人所说的一样。因此,作者特意打乱了年谱的顺序,大约在三五年间,其繁华景象如此。书中有提到某日某节令,都生动清晰,不是一串死板的铃铛,可以按顺序一一数过去。而偏偏又能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仿佛真的是一天天地过去一般。这真是神妙的笔法。啊!技艺到了这种境界,已经接近化境了!这真是千古难得的好文章,我不敢再把它当作普通的小说来看待了。[2]
陈老并不赞同张竹坡对作品缺点“委曲求全”的辩护方式,但他显然注意到张竹坡的独特之处,并特别引用了这段话的后半部分,让人细细品味。张竹坡确实是一位极具洞察力的文艺评论家。
他肯定“《金瓶梅》是一部《史记》”,即承认它对史传文学纪实传统的继承,但却又把《史记》与《金瓶》并提并比较,特别强调作者有意打破纪实叙时的规范,“故为参差之处”,“特特错乱其年谱”,“使看者五色眯目”的“神妙之笔”,这使它不但不同于史书年谱账簿,也超越当时的一般“小说”。
《张竹坡与金瓶梅研究》
在这里,张竹坡准确把握了小说虚构的本质。即便是在写实类小说中,作者也应有意采用“参差”“错乱”的叙事时间手法,使作品与现实生活拉开距离,营造出“陌生化”的艺术效果。这种手法正是让读者“五色眯目”的神妙之笔,也正是《金瓶梅》之所以能够超越《史记》,成为“千古至文”的关键所在。 在我看来,文学创作中的真实性并不等同于对现实的简单复制,而是在真实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和重构。通过时间上的跳跃、结构上的错位,不仅可以增强作品的感染力,还能引导读者以新的视角去审视生活。这种创作手法不仅丰富了文学的表现力,也让作品更具思想深度和审美价值。
以贾宝玉年龄为代表的《红楼梦》的人物年龄问题,虽然并未影响《红楼梦》的阅读、传播和美誉,但一些学人关注已久,且多从小说增删过程和传抄过程的失误来研讨原因,有的甚至视为“致命性痼疾”,认为“现存文本的人物年龄矛盾,可能就是曹雪芹生前未能完全解决的难题”。这种认识显然有其片面性。
笔者近期对此问题进行了持续的关注与思考,阅读了陈文关于保持平常心态和重视文学分析的论述,深受启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注重文学分析,正是克服认识片面性的有效途径,也是破解《红楼梦》人物年龄之谜的关键所在。
《从曹学到红学》,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4月版。
这种文学考察,包括小说的特殊构思和写作手法,特别是作者在“大时间观”下追求的“新奇别致”的叙时艺术研究等。它使人们认识到,在被脂批称为“深得金瓶壶奥”的《红楼梦》里,张竹坡评论《金瓶梅》多少有所夸张的“故为参差之处”,“特特错乱其年谱”,“使看者五色眯目”的“神妙之笔”,在曹雪芹笔下,才真正焕发了奇光异彩。
《金瓶梅》是一部借宋时写明事的写实小说。学者梳理出它从宋徽宗政和二年开始到靖康二年结束,历时十六年,呈现“编年体”叙事的时间线。
然而《红楼梦》一开始,作者就用“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之语宣示了小说的文学虚构性质和基本写法,用石头下凡和木石情缘两个神话,奠定了主人公和主题情节的浪漫主义基调,并且以“无朝代年纪可考”表明了对史传叙时传统的无视和突破。
中国古代小说源于史传传统,长篇说部被称为“稗官野史”。时间叙事的精确性是“信史”的基本特征。如果《红楼梦》是一部纯粹的写实小说,那么,包括时间(年龄)叙事的生活逻辑的“事体情理”便是唯一的考察维度。
但《红楼梦》创作方法并非如此简单。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实、神幻、隐喻种种融为一体。作者特别宣称:
“历来野史,“所有人都按照同样的模式行事,不如我这位不拘泥于套路的人,反而显得新颖独特。我只是遵循事情本身的道理和人情世故罢了,又何必死守朝代和年代的限制呢!” 在我看来,这段话反映出一种对传统框架的突破与对真实性的追求。在信息纷杂、标准统一的当下,能够跳出固有模式、回归本质思考,是一种难得的清醒。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社会观察,若只追求形式上的合规,而忽视内容的真实与逻辑的合理性,便容易陷入空洞与重复。真正的价值,在于能否贴近事实、符合常理,而非被时间或形式所束缚。
可见,曹雪芹是把“不拘拘于朝代年纪”即非精确叙时作为自己创作“新奇别致”的“假语村言”的重要标志。小说是虚构的叙事性文学作品,时间包括人物年龄只是叙事的线索,而因果(因缘)即“事体情理”才是故事的本质。“不拘拘于朝代年纪”的非精确叙时,正是为了突出“事体情理”的本质艺术追求。
《曹寅与曹雪芹》(增订本),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24年4月版。
过去,人们往往仅从作家的“自我保护”角度来解读这些言论,实际上,这更应被视为作家创作中的一种“大时间观”宣言。即从宏观层面把握历史与人生,而不拘泥于细节叙事中的时间精确性。
“年纪”一词在《红楼梦》中多次表示人物年龄,如第四十九回“叙起年庚,除李纨年纪最长”,又同回贾母说:“这是我们有年纪的人的菜”等等。所谓“无朝代年纪可考”,乃是曹雪芹“大时间观”下的叙时策略,大而言之,王朝世代:小而言之,人物年龄,都是具体物质的时间存在。
“大时间观”突破了具体的历史视角,小说中“石头下凡历劫回归记事”的构思,以及借助佛家语言表达的劫运概念和“空-色-情”哲学思考,使作者能够站在一个超越性的高度,俯瞰过往的时间脉络。所谓“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正是对具体而微的时间细节有意模糊与忽略,从而突出描写的概括性与典型性。 在我看来,这种写作手法不仅增强了作品的思想深度,也使得人物与情节更具普遍意义,避免了因过于依赖特定历史背景而带来的局限性。通过淡化具体时间框架,作品得以在更广阔的时空维度中展开,引发读者对人生、命运及存在本质的深层思考。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在当代文学创作中进一步探讨与借鉴。
《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刘上生著,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4月版。此书通过对《红楼梦》中描写情感的回目进行深入剖析,展现了作品中人物情感的细腻变化与复杂关系。作者以独特的视角解读小说中的爱情、亲情与友情,揭示了曹雪芹在情感表达上的深刻与含蓄。书中不仅还原了原著的文学魅力,也为读者提供了理解《红楼梦》的新路径。作为一部研究性著作,它在学术与普及之间找到了平衡,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从历史看,《红楼梦》着眼于盛衰记忆和变易规律,这就是它并不执着于一己家世和当朝政治,所叙贾府和四大家族”无朝代“可考的原因:从人生看,则着眼于年少青春记忆和情感理想,这就是它并不注重宝黛钗及十二钗诸册女子年龄精确性甚至不惜保留种种矛盾的原因。
过去,人们往往仅从创作过程中的“增删五次”来解释小说中人物年龄的混乱,这确实是一个重要原因。但这种理解可能过于消极。曹雪芹的“大时间观”,正是在面对修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时所产生的一种思想上的突破。 我认为,这种“大时间观”不仅体现了作者对时间与叙事结构的深刻思考,也反映出他在不断修改中对作品整体把握的提升。它超越了简单的文字调整,展现出一种更为宏观的创作理念,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
“不拘泥于朝代和年代”的非精确时间叙述,正是作者在写作中所采用的一种策略。作者在第一回中多次强调这一点,也是一种阅读引导,旨在提醒读者将关注点放在人物性格、情节发展、艺术表现及其背后的深层含义上,而不应舍本逐末,陷入对细节的过度纠结。如果过于关注某些人物年龄上的矛盾之处,实际上是对这一引导的偏离,容易进入理解的误区。[3]
经过《红楼梦》二百余年接受史的检验,程高本和现今通行混合本(红研所校注本)已经为广大读者和研究者所接受并作出了巨大贡献。
笔者认为,作为经典文本的历史形态,它们应当被保护[4],但这并不意味着反对所有对小说文本的“修改”。由于后四十回并非曹雪芹的原作,且与前八十回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一些《红楼梦》的研究者尝试通过自己的修订,使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更加契合。无论最终效果如何,这种尝试本身都是值得肯定的。
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红楼梦》
然而,如果企图通过“修订”包括曹雪芹前八十回的文本,来解决所谓《红楼梦》的人物年龄问题,则是不可取的。因为从小说“假语村言”的虚构性质的角度看,这是一个伪问题,是一个属于作家文学创作范畴的问题,是他人不可能代庖而只能进行文学考察(以及文字考察校勘)的问题。
作为红楼梦中人,应该努力读懂《红楼梦》,走近曹雪芹。有学者指出,现在我们懂得的,比还没有弄懂的少很多。诚哉是言。有此自知之明,才能知道应该做什么,做多少,不能够做什么。
贾宝玉的年龄问题,是《红楼梦》人物年龄问题的核心。事实上,人们议论的所谓贾宝玉年龄“问题”,都是以现实逻辑和写实情理为标尺衡量的结果,根本没有考虑曹雪芹的艺术构思和设置。
贾宝玉的衔玉而生,使他成为艺术形象的“古今未有之人”,“通灵宝玉”前身“情根石”寓意的“行为偏僻性乖张”的叛逆本质,“木石前盟”的前世情缘和命定悲剧色彩,所有这些,都启示读者必须转换单一的写实视角和评价标准。逆反“男尊女卑”的“泥水骨肉说”,当然不是七八岁孩子的思维水平和能力所及。
棠棣出版社版《红楼梦新证》
至于第五六回的梦遗和初试云雨,作者的意图只在于写出性发育,作为以后写“情”的生理性基础,是否合乎男子精通年龄,并不需要年龄的合理性显示。[5]因为导致这一事件的“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第五回回目)本身就没有任何“现实合理性”。
周汝昌编纂的《红楼年表》以贾宝玉十三岁作为叙述的时间节点。然而,这一年龄依据源自癞头和尚手持通灵宝玉所言“青埂峰一别,展眼十三载矣”的神话故事,并非基于贾宝玉实际的出生与成长过程。
贾宝玉的外貌描写,定格在第三回中幼年林黛玉所见“进来了一位年轻的公子……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这一描述与宝玉当时的年龄及现实情理存在明显不符。 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描写更多是出于艺术加工的需要,旨在突出贾宝玉的俊美与非凡气质。然而,从现实逻辑出发,这一形象与他年幼的实际状态并不相符,容易引发读者对人物设定合理性的质疑。尽管如此,这种夸张的笔法也体现了《红楼梦》在人物塑造上的独特风格,通过极具感染力的语言,为读者构建了一个充满诗意与想象的世界。
笔者曾用“童性年龄与少年青春气息的二重性”来阐释这种特殊的非写实笔法。[6]显然作家的意图,重在传人物思想性格之“神”,而非年龄和生命成长之“形”。
所谓“大小宝玉”,只是作品中通过贾宝玉在大观园内外不同经历所呈现出的差异,属于情节安排上的表现手法,并非指人物实际年龄发生了变化。
怎么“修订”?为了要使贾宝玉“梦遗”的年龄合乎现实逻辑,煞费苦心地修改黛玉进府宝黛见面的年龄,结果林如海的早教没有了,宝黛因年幼“一桌子吃饭,一床上睡觉”(第二十八回贾宝玉语)的合理性没有了,顾此失彼,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此胶柱鼓瑟,犯了违背文学创作原理的错误。这样行吗?
刘旦宅绘宝黛情深
林黛玉的年龄也是一样。第四十五回林黛玉说“我长了今年十五岁”,把林黛玉的年龄提升了三岁,由于有庚辰批语,可以肯定是曹雪芹的手笔,至第四十九回又特别用群钗“皆不过十五六七岁”相呼应。
但修订者就因为与第二十五回贾宝玉十三岁年龄线相矛盾,擅自删去这两处年龄提升文字。表面看,似乎与宝玉十三岁年龄线实现了“和谐”,但这样一来,原来贾宝玉十三岁年龄线所遭遇的家族史叙事与青春梦叙事的矛盾就重新凸显出来了。
这正是曹雪芹有意提升林黛玉年岁所要解决的问题。[7]没有弄清楚曹雪芹的写作意图,也没有理解曹雪芹所创造的叙时手法,就以一己之见妄改原文,这样行吗?。
《红楼梦》是语言艺术作品。包括年龄因素在内的宝黛等人物形象都是曹雪芹语言构筑的虚拟图像,他们的故事又多半发生在虚拟的青春世界大观园里,这种双重虚拟使得精确的年龄叙事既不必要也无可能。
《红楼梦影视文化论稿》
今人改编红楼故事的影视剧演员选秀,都不能不提升年龄档次。何卫国先生《红楼梦影视文化论稿》引述王扶林导演所说,小说主人公十二三岁的孩子,却只能选十七八岁的孩子来演。[8]
可见文学形象与现实形象,艺术逻辑与现实逻辑的差异。曹雪芹一再提醒“不拘拘于朝代年纪”,是深味创作甘苦的导读之言。
事实上,尽管是采用“假语村言”形式创作的作品,曹雪芹为协调人物年龄与情节发展之间的矛盾,已付出了大量努力,并进行了富有创意的艺术探索。对于其中的不足之处,《红楼梦》的读者应当以理解的态度去看待,而不应过于苛求。
此刻,笔者又想到陈文所提的鲁迅《故乡》的例子,作品描述,“我”与闰土三十多年不见,见到闰土第五个儿子水生,“我”的反应却是:“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
这么明显的叙时失误,为什么鲁迅著作一再出版,却未曾“修订”改正呢?我想,这是因为《呐喊》所收的原文刊于一九二一年五月《新青年》第九卷第一号。保留《呐喊》原文包含写作叙时失误的历史形态,这正是鲁迅的真实,也是后人对鲁迅和历史的尊重。[9]
《鲁迅全集》
对《红楼梦》历史文本的包括人物年龄叙时的美中不足,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取同样态度呢?
2025年10月21日于深圳
注释:
[1] 陈熙中《红楼求真录》,北京大学出版社,东方文化集成,2016年版。
[2] 《张竹坡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齐鲁书社1988年版,36至37页。
[3] 参见刘上生《换一个角度思考——<红楼梦>人物年龄错迕问题新探》,光明网文艺评论频道,2024-9-15.
[4] 参见刘上生《守护经典文本的历史形态》,发表于《红楼梦学刊》公众号,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
[5] 刘上生《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036至48页。
[6] 刘上生《探骊——从写情回目解味<红楼梦>》,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032页。
[7] 参见刘上生所著《林黛玉的年龄添加和曹雪芹的“大时间观”》,发表于《曹雪芹研究》2025年第1期。
[8] 参见何卫国《红楼梦影视文化论稿》,文化艺术出版社2017年版,333至334页。
[9] 《鲁迅全集》卷1《呐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476至4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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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上生《从曹学到红学》,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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